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 | 贵州*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下浮率 | 1.5 % |
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刘关社区丁家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竞争性谈判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刘关社区丁家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于****年8月7日**时**分在**********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贵州*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1.5%元(人民币)
服务期:**个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北方*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1.2%元(人民币)
服务期:**个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下浮1.0%元(人民币)
服务期:**个日历天
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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