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污染源消减工程已由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项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污染源消减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
2.3建设规模: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污染源消减工程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元,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2.4计划工期:
标段*:****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标段*:****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重污染采空地下水抽提与处理项目;
标段*:淄博市淄川区原芦家洼矿区受污染较重的岩土体清挖处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年**月**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登录注册”,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栏目《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黉阳路与朝阳街交汇处附近东南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鑫晟泰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松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齐鲁电商谷E座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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