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女士 嘉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期C座**层****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终止说明.***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1(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在成交供应商“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致。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并于当天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元。在成交供应商“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致。即该公司未按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依规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期C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嘉先生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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